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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优先支持环境监测仪器

2013-10-17 17:12:28      点击:

        河北省环保厅官员周二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,目前已在积极开展大气治理工作并申请专项资金,优先支持环境监测设施及示范工程,并用于污染治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。

  财政部14日发布消息称,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资金,全部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(京津冀蒙晋鲁六省市)大气污染治理工作,重点向治理任务重的河北省倾斜。

  至于这比资金具体有多大比例分到河北省,上述人士表示,“具体金额目前上不清楚”,但可以肯定的是,该省此前已在积极申请国家级环保专项资金,筹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,用于环境建设等工作,包括公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;环境监测设施优先支持;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优先支持。

  今年9月,环保部发布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》,提出到 2017 年,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在 2012 年基础上下降 25%左右,山西省、山东省下降 20%,内蒙古自治区下降 10%。其中,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 60 微克/立方米左右。

  当月,河北省出台了《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十条措施》,其中包括拆除一批燃煤锅炉、创建一批重点大气污染控制区、上一批脱硫、脱硝、除尘项目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