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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也要放权、要“瘦身”

2013-10-17 17:20:32      点击:

        一纸方案,多个部门随之而动,成立13年的“广东FD A”———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扩容,打出广东新一轮机构改革的“首拳”。食品监管终于告别“九龙治水”,总体上实现两段监管。本月开始,原来分布在工商、质监、卫生等部门与食品监管相关的职能,全部划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。

  不可否认,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,也面临信任危机。一个部门,增加职能,权力扩大自然是“香饽饽”,而在“还能吃什么”已成国问的年代,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,增加职能也是“烫手山芋”。

  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如何发挥作用?南方都市报专访局长段宇飞,解析改革的“广东特色”以及未来的监管路径。

  食药监机构改革的“广东特色”

  南都:8月底,食药监机构改革方案在期待已久后正式出炉。我们看到,这个方案整体上还是与国家局保持一致。具体来看,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体现了“广东特色”?

  段宇飞:比如,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改革之前的设置,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是统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,改革之后又进行了拆分整合。但广东有其特色,保健品和化妆品的量非常大,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%,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%。所以最终的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。还明确省食安办主任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、稽查局局长由副厅级干部担任。

  第二是根据广东省实际,在酒类流通、食用农产品、林产品、水产品流通监管等方面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经济和信息化、农业、林业、海洋渔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。

  第三是创新监管方式。转变“重审批、轻监管”或“以审代管”的路径依赖,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、事后监管转变。在新的监管体制下,局领导分工将按品类、按链条分管,人员向日常监管加强。在执法上,要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,推动执法重心下沉。

  改革后,省局取消职责13项、下放职责10项,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。

  整合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

  南都:你刚提到,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、事后监管转变,这在改革方案当中也有重点提及,如何来理解这种转变?在今后工作中怎么体现?

  段宇飞: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,核心是整合、统一、加强。整合职能、理顺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,要与简政放权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。对整合、理顺后所有的职能所涉及到的审批事项,要进行优化组合,该合并的合并、该优化的优化,然后进行清理,除必须保留的外,该取消的取消、该下放的下放、该转移的转移,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、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。

  同时,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、体系、机制、标准等建设,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。要创新监管方式,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,加快构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体系。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,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。要通过改革,把该放的权放开、放到位的同时,也让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“瘦身”,切实腾出时间和精力抓监管、抓执法,管好该管的事情。

  南都:我们注意到,这次改革,省局还新设置了两个职位,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。

  段宇飞:这也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,主要目的是加强监管。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是监管“四品一械”,分为食品和药品两大块,还包括保健食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。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设置模式,广东省局设立食品、药品安全总监,在内部、外部承担相关协调职责。

  职能整合后不会形成新“垄断”

  南都:从以往的“九龙治水”变成了两段监管,这是本次改革最大的调整。这个会带来什么改变?以后碰到食品安全问题,“踢皮球”的现象会不会减少?

  段宇飞:这次改革的关键,就是要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职能,比如食品生产、流通监管和酒类、食用农产品、水产品等流通监管职能相应划转整合,把整合后的职能赋予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,确保形成大食品药品的监管体系,形成统一的监管和执法力量。

  从这个月起,广东省食品安全总体上将分为“两段式”管理,在食用农产品种养到进入批发、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